2009年3月17日 星期二

教育部第八屆高職暨綜合高中全方位英語能力競賽系列

4/13-4/17 報名繳件

<全國高中職英語說故事比賽>

一、活動目的:
「英語說故事比賽」是為增強學生英文學習興趣而設計,結合創意、寫作及團隊合作等能力;祈使透過校際交流機會,激發學生英文閱讀、故事創作及口語演說技巧,以培育全方位英語文達人。

二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技職司
承辦單位:國立雲林科技大學、技專校院中區英語教學資源中心

三、參加對象:
1. 全國高級職業學校及綜合高中職業類科之高一與高二在學學生,不限科別4人一隊,參賽者需具中華民國國籍。
 A組:應用外(英)語科學生
(只要各隊有1名以上之英文相關科系學生即屬本組)
 B組:非應用外(英)語科學生
2. 每隊視需要可增派1名音響操作人員(若無,可從缺)。
3. 每隊限1名指導教師(若無,可從缺)。
4. 各校至多推派A、B兩組各四隊學生參加初賽,參賽人員不得跨隊及跨組重覆參與,違者撤銷該隊參賽資格;單一學校若有超額隊伍報名現象,依報名時間先後額滿為止。
5. 初賽與晉級決賽人員需一致,報名截止後即不得任意更換;除偶發特殊情況外,需檢附文件證明並經承辦單位同意後,始可更換。

四、獎勵:
A、B組擇優各錄取4隊〈若參賽人數太少或未達相當水準,得以減額錄取〉
 第一名1隊,頒發新台幣一萬元整之等值獎品及獎狀乙張。
 第二名1隊,頒發新台幣六千元整之等值獎品及獎狀乙張。
 第三名1隊,頒發新台幣四千元整之等值獎品及獎狀乙張。
 鼓勵獎1隊,頒發新台幣一千元整之等值獎品及獎狀乙張。

五、比賽方式:
分為初賽與決賽兩階段,初賽錄取前十名晉級決賽。
(一) 初賽
1. 題目:校園青春日記
2. 執行方式:
(1) 各隊參賽人員共4名,所有成員均需參與口語演說及音效伴奏
(2) 故事內容需由學生自行改編或創作,依附件5腳本標準格式撰寫。
(3) 請將故事演說過程攝影並製作成影片檔。
(4) 將影片以及故事內容原稿燒錄於光碟片,連同報名網站成功列印之相關資料寄回本中心辦理競賽初選。
3. 影片格式規定:
(1) 片頭及光碟正面請標註隊名;片長限制為5分鐘(影片內容不需參賽人員介紹或片尾等設計)。
(2) 拍攝規定請以固定位置及焦距拍攝全景;影片後置剪輯時亦不需使用特寫、轉場等編輯技巧。
(3) 影片完成格式僅限副檔名為MPG格式(建議使用Windows XP內建之Windows Movie Maker轉檔)。
4. 初賽評分標準:
(1) 故事內容:40% (創意、文筆、結構性)
(2) 語言能力:60% (發音、語調、流暢度)
(3) 為避免影響評審委員公正立場,影片中請勿出現任何各校象徵之圖名(包含:校服、校徽、校名或運動服等),違者該隊不予計分。
5. 注意事項:
(1) 影片光碟製作完成後,請務必事先播放測試及加厚包裝保護。
(2) 影片格式不符導致機器無法讀取時,本中心恕不負責協助參賽影片轉檔處理,將依報名資料不符規定,以自動棄權論。

(二) 決賽
1. 題目:校園青春日記
2. 執行方式:
(1) 出賽順序依決賽當日各校代表抽籤決定,遲到隊伍由主辦單位代抽籤;報到時間截止後,由主辦單位叫號3次未到者,以該隊棄權論。
(2) 各隊參賽人員共4名,所有成員均需參與口語演說及音效伴奏;若需背景音樂可增派1名工作人員操作。
(3) 故事內容需由學生自行改編或創作。
3. 決賽評分標準:
(1) 故事內容:30%(創意、文筆、結構性)
(2) 語言表現:50%(發音、語調、流暢度)
(3) 舞台表現:20%(台風、肢體動作、團隊默契)
(4) 參賽隊伍凡有人員出場或講話等表演動作即開始計時,比賽時間限制為6至8分鐘;未滿6分鐘之參賽隊伍,每1分鐘扣1分,未滿1分鐘以1分鐘計算;第7分鐘舉黃牌提示,超過8分鐘由主辦單位關閉麥克風並結束演出。
(5) 每隊均有2分鐘撤場時間,未於規定時間內清場完畢者,經主持人口頭警告後,該隊「團隊表現」項目成績以零分計算。
(6) 演說內容非決賽公告主題相關內容者,該隊「故事內容」項目成績以零分計算。
(7) 非經主辦單位核可之參賽人員,不得替代或頂冒,違者撤銷該隊資格。
4. 注意事項:
說故事比賽有別於戲劇演出,須由參賽隊伍以各式聲音、口語方式,配合臉部表情呈現。除了背景音樂相關的音響設備外,道具、佈景、化妝及誇張(戲劇性)的肢體表演一律「無計分」;本競賽無提供換場或打燈光之設備,背景音樂播放及所需音樂片應由各隊自理。

(三) 成績計算說明
成績計算方式採新式名次積分制。詳細說明如下:
1. 評審評定各隊「分數」。
2. 依評審個別「分數」轉換成相對應之「等級」。
3. 再依等級加總後之「等級積分」決定等級名次。「等級積分」最低者為第一名,依此類推。
4. 若遇「等級積分」相同者,再依該隊「累計總分」高低擇優錄取。
(1) 初賽時同列該名次,擇優取至前十名為止。
(2) 決賽時同列該名次,擇優取至前三名為止。
5. 評分範例如下:
團隊 Judge1 Judge2 Judge3 等級積分 等級
名次  累計
總分 最後
排名
分數 等級 分數 等級 分數 等級
A 95 1 80 2 80 2 5 1 255 第一名
B 70 3 82 1 85 1 5 1 237 第二名
C 65 4 75 3 70 5 12 5 210 第五名
D 65 4 70 4 75 3 11 4 210 第四名
E 72 2 70 4 74 4 10 3 216 第三名

※依「等級積分」及「累計總分」結果,本範例第一名為「團隊A」。

六、報名步驟:
1. 報名網址http://www.etlrc.yuntech.edu.tw/,系統開放期限為98年4月13日中午12點至4月17日中午12點止。
2. 參賽隊伍請先於本中心專屬報名網站上登錄報名,並取得各隊專屬帳號與自設密碼;資料登錄後若在報名截止日期前需修改,請依專屬帳號與密碼自行做更新。
3. 網站登錄資料需與列印報名表相符,經各校教務處戳章認可,並於學生資料表(附件2)上貼妥參賽學生學生證影本備查,若經查核資格不符者,不予接受報名。
4. 請備妥參賽光碟、故事腳本4份、報名表、學生資料表、意見調查表與報名專用封面,以「掛號」寄至『64002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3段123號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中區英語教學資源中心 薛博仁 先生 收』,逕行初賽審核。
5. 收件進度可於報名系統上查詢,收件截止日期為98年4月17日(星期五)以郵戳為憑,逾期寄達者,以棄權論。
6. 決賽入選名單公布日期為98年4月30日(星期四)中午十二點,發佈於本中心網站。

七、其他說明:
1. 決賽日期訂於民國98年6月6日(星期六)上午8點30分至下午4點,假國立雲林科技大學舉行,當天請出示學生證或身分證正本供工作人員查對。
2. 參賽人員免繳報名費,承辦單位於決賽當天中午供應參賽隊伍餐盒,若無需要,敬請事先告知,以免浪費公帑。
3. 若有住宿或交通等費用,請各參賽隊伍自理。
4. 承辦單位保有比賽辦法更動權力,如有異動將立即公佈於本中心首頁,並於賽前公開說明規則,請各參賽隊伍詳加留意。
5. 上述所有事項若遇爭議,經本活動評審團會議決議,逕由主辦單位公告實施。


此為樣本,請至報名系統填寫後列印,蓋好貴校教務處戳章,再郵寄至承辦單位。
請勿郵寄本樣本報名表!

全國高中職英語說故事比賽報名表(樣本)
報名序號 98-(請依實際序號填寫) 學校蓋章處


報名組別  高中職組
□A組:應用外(英)語科學生(該隊有一名以上之英文相關科系學生)
□B組:非應用外(英)語科學生
學 校 科 別
隊伍名稱
獎狀郵遞處 郵遞區號: 收件人: 地址:
學校緊急
連絡人 姓名 電話 手機 E-mail

指導教師 編號 姓名 電話/手機 E-mail 出生年月日 身分證字號 受益人
01

參賽人員 01
02
03
04
工作人員 01
注意事項 1. 請務必填寫:出生年月日、身分證號、受益人以辦理保險使用。
2. 請務必填寫:學校緊急連絡人及獎狀郵遞地址。
3. 若無指導老師可從缺,每隊老師以1名為限。
4. 每隊參賽學生以4名為限,若需音控人員以1名為限,非報名表上人員,不得參與比賽,違者撤銷該隊參賽資格。
5. 請於98年4月日17(星期五)前,採「掛號」將報名相關資料,郵寄至『64002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3段123號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中區英語教學資源中心 薛博仁先生 收』,收件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。
6. 決賽日期訂於民國98年6月6日(星期六)上午8點20分至下午5點,假國立雲林科技大學舉行。
7. 競賽相關訊息請查詢技專校院中區英語教學資源中心網站(http://www.etlrc.yuntech.edu.tw/)
8. 為便於各校日後查詢,建議參賽隊伍於郵件寄出前,自行影印相關資料以供備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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